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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公示第二十三批申请人
来源: 东莞时报 发布日期: 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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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慈善会通过本报,向社会公示第二十三批申请人的情况。

根据申请和审查,我市共有51位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根据《东莞福彩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现将通过了初审的申请人材料向社会公示,请各界监督。如有异议,您可拨打电话22227699,与市慈善会联系。

2012年6月,“东莞福彩关爱基金”正式启动,并接受申请。根据政策,东莞户籍市民、在莞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以及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如果患有重病,自费部分超过一万元的,都可以依据程序申请“东莞福彩关爱基金”的救助金。

自2013年9月起,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可由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局)进行申请。对于符合救助条件并通过审批的救助对象,“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将根据申请人治疗自费费用单据,给予3000元-30000元不等的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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