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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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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财政局核准,市民政局2018年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额度35898.81万元,上年结转1.02万元,调整后预算额度36624.83万元(含上年结转1.02万元),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民政局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2018年,市财政局批复我局的市本级彩票公益金调整后预算34424.81万元,批复我局直属单位彩票公益金预算2200.02万元(含上年结转1.02万元),全部用于民政部门直接实施或者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殡葬项目以及相关公益项目。实际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总支出28682.02万元,其中市转拨中央公益金支出321万元,市本级公益金支出28361.02万元,结余资金留存市财政专户。

二、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2018年,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16144.47万元,包括:

1、发放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6244.92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70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的家庭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其标准为: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2018年为我市144250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约12449.57万元,其中:市级负担6244.92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241.13万元。

根据20151110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五届第13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及《东莞市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01548号)要求, 2018年对具有本市户籍75周岁以上老年人及五保户、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费的中标价格为每人每年25元。2018年为9.65万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共支出241.13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3、五保供养对象生活保障经费762.43万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东府办〔201795号),2017年我市将原低保保障的城镇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统称为特困供养人员,2018年我市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408元,该补助资金由市、镇(街)两级按比例分担,2018年我市救助特困供养对象(原五保供养对象)896人,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对象生活保障经费1528.17万元,实际市级支出补助金762.43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4、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585.53万元。

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其中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12000元的标准给予床位建设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或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按照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评为五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四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三星级养老机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评定为国家级养老机构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进行补贴。此外,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审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及给予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同意由民政局按照补助标准,对东坑医院、洪梅医院、沙田敬老院、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等4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每家拨付一次性补助经费50万元。2018年床位建设补贴支出382.032万元,医养结合试点经费支出200万元,等级评定补助支出3.5万元,合计支出585.53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5、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3214.65万元。

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实施方案》(试行),2018年全年共有15980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无偿服务1164人,低偿服务14816人,按照无偿服务标准540//月、低偿服务标准360//月计算,全年市级支出3214.65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6、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1002.47万元。

20114月,我市引入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项目,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家政对接、精神关怀、人员定位参考服务等人性化贴心服务。2018年全年为11988名(201812月数据)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有需求老人人手一台平安铃的目标,实际支出1002.47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7、失能老年人护理补598.97万元

根据《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东民〔2018218号),为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发放100600元的护理补贴。20189-12月份,市级支出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598.97万元(2018年拨付到各个镇街发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共598.97万元,实际支出279.66万元,结余319.31万元到2019年使用),惠及4477人。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8、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739.18万元。

根据《广东省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规定,重点优抚对象每月享受定期定量补助,补助标准由市政府制定,并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2018年我市总共补助9380名优抚对象,支出3558.01万元,其中818.83万元为市转拨的中央公共预算资金, 2739.18万元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项目联络人:陈德强,联系电话:(076922832018

9、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761.81万元。

根据2014年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东民字〔2014234号)规定,市财政对优抚对象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补助;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不同的优抚医疗补助比例进行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的优抚医疗补助标准如下:(1)基本医疗住院起付金实行全额补助。(2)住院、普通门诊和特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社保医疗保险待遇后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含住院起付金),扣除因违反医保规定而下调报销比例和纯自费项目后,按优抚对象类别分别确定补助比例,具体是: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补助100%(优抚一类);七至十级残族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70%(优抚二类);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堡全户)和烈士老子女补助50%2018年我市市财政共对3249人进行补助,优抚医疗救助支出804.73万元,其中42.92万元为市转拨的中央公共预算资金,761.81万元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项目联络人:陈德强,联系电话:(076922832018     

10、镇街公立敬老院补助经费-6.62万元

根据《东莞市敬老院建设运营补助试行方案》(东民字〔2013310号)的有关标准,该项目用于改善敬老院内五保老人的生活环境。镇街退回市财政专户以前年度结余资金6.62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要求,推进的深入开展,2018,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2393.54万元,包括:

11、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656.59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规定,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2018年保障标准为健康孤儿每人每月1390元、残疾孤儿每人每月1670元。另外,困境儿童、18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按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每人每月1408元。2018年全市弃婴(孤儿)871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有残疾孤儿784人,困境儿童、18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等6人,各镇街散居孤儿81人(健康孤儿80人,残疾孤儿1人),全年总支出1656.59万元,其中生活保障金1624.59万元,教育保障金32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项目联络人:李 苹,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2、分散供养孤儿基本医疗救助金4.35万元。

根据《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东府办〔2011109号),分散供养的孤儿参照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标准,享受基本医疗救助金。分散供养的孤儿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从基本医疗救助金中支付,其基本医疗救助金支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后的余额,与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统筹使用,用于对孤儿就医发生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负担部分进行救助。2018年,按照50.1//月的标准,为全市80名分散孤儿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35万元。2018年无收到分散孤儿医疗救助申请,支出0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65.88万元。

根据《关于建立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东民〔2016136号)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参照我市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2018年保障标准为健康儿童每人每月1390元、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670元。2018年,为全市8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非低保对象),发放生活保障经费市级支出65.88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4、收养儿童住院费516.59万元。

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2018年共救治276人,支出516.59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5、收养儿童生活杂费147.13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弃婴(孤儿)的水、电、燃料等儿童生活杂费支出,全年共支出147.13万元,其中水费42.63万元,电费91.82万元,燃气费12.68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 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81

16、残疾儿童康复及明天计划资金3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粤财社[2018]190号),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3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孤儿)的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主要用于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2018年,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0144.01万元,包括:

17、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经费2608.83万元。

2018年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包括服务设施建设奖励和运营服务奖励两部分。根据《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东民〔2017243号)规定,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奖励标准为服务场所建设施工合同确定金额与购买设备合同确定金额之后的50%,最高奖励额为60万元。另外,申请运营服务奖励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须通过评估机构的专业综合评估且评估成绩60分以上,方可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合同金额的60%,最高不超过30万元。依据奖励标准,2018年我们对符合条件的7个中心进行服务设施建设奖励,共拨付奖励资金313.9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97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运营服务奖励,共拨付奖励资金2294.87万元。以上两项共支出2608.83万元。

项目联络人:汪成鹏,联系电话:(076922832528

18、注资市医疗救济基金2000万元。

201385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五届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从201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拨2000万元作为增加市医疗救济基金本金使用,增值收益用于医疗救助服务,对患危、急、重病和意外受重伤的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济,提升对患病困难群众救济水平,减轻困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2018年注资市医疗救济基金2000万元,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全年共救助1425人。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9、注资东莞福彩关爱基金-531万元。

2017424日、201876日我局分别划拨1000万至市慈善会账户,用于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对市内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临时救助。20176月至20186月市慈善会使用2017年拨款通过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实际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44.5万元,共救助105人次,2017年结余755.5万元已于2018613日退回市财政专户。20187月至12月市慈善会使用2018年拨款通过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实际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20.5万元,共救助57人次,2018年结余879.5万元,其中775.5万元已于20181224日退回市财政专户,104万元暂存在市慈善会(已于2019219日退回市财政专户)。2018年我市公益金支出1000万元,市慈善会退回2017年结余755.5万元和2018年结余775.5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为-531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璧环,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0、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2994.01万元。

根据《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东府办〔201779一是二是100%90%80%70%比例的医疗救助,年救助限额为10万元。全面实施低保、特困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健全我市医疗救助体系,加大力度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2018年我市救助154814人次,支出3535.01万元,其中:市转拨中央公共预算资金541万元,市转拨中央级彩票公益金318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2676.01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21、低保家庭在校学生补助经费-197.19万元。

为有效解决我市低保家庭子女读书难的问题,市政府20141月颁发了《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东民字〔201414号)。自201411日起按照小学生每人每月75元(生活补助);初中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150元、寄宿补助50元);普通高中生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150元、学费补助200元、寄宿补助50元);中职(中技)学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150元、寄宿补助50元);大学(大专)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每人每月625元(学费补助500元、寄宿补助125元)的标准,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我市公安英烈子女参照市低保家庭子女助学金2倍的标准补助,由市财政全额负担,镇街退回市财政专户以前年度结余197.19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22、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专项经费105万元。

2009年起,我局会同市气象局、地震局、国土局,每年选择条件成熟的社区(村),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有关规定,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为做好2018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东莞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方案》,每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经费10.5万元。2018年底常平镇九江水村、东坑镇彭屋村、长安镇锦厦社区、凤岗镇竹尾田村、茶山镇超朗村、东城街道峡口社区、横沥镇田头村、企石镇铁岗村、厚街镇汀山社区、南城街道袁屋边社区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部创建完毕,全部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2018年全年共支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专项经费105万元,其中包含彩票公益金105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23、殡葬基本服务费2000万元。

根据《东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规定,对我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市内接运);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费(1年或骨灰海葬、树葬);遗体清洗消毒费;遗体存放费(3天以内);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小型告别厅);提供骨灰盅1个(骨灰盅价格在150元之内),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用于补贴减免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2018年对16548宗殡葬基本服务实行免费,共支出200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24、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1163.36万元。

根据《东莞市低保对象参加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方案》(东民〔201712号),补助对象为符合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以居民身份或职工身份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每月正常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我市低保对象。低保对象以居民身份(即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以职工身份(即以企业为单位)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以居民身份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20189月,印发了《关于落实为我市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将我市特困人员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范围。2018年共支出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1163.36万元,惠及6720人。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25、东莞市救助管理系统第一期质保金1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7]114号),省财政安排20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该项目在2017年支出18.98万元,剩余1.02万元结转至2018年。2018年该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支付东莞市救助管理系统第一期质保金,剩余0.02万元结转至2019年。

项目联络人:祁淑芬,联系电话:(076922678909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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