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彩票新闻>通知公告
东莞市民政局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 东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6-30
字体大小

经市财政局核准,市民政局2022年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额度15619.47万元,上年结转2.66万元,调整后预算额度15366.83万元(不含上年结转金额),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市民政局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2022年年初,市财政局批复我局本级彩票公益金预算13647.40万元,批复我局下属单位彩票公益金预算1972.07万元,全部用于民政部门直接实施或者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特困救助以及相关公益项目。我局2022年实际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总支出14698.51万元,其中市转拨中央、省级公益金支出133.14万元,市本级公益金支出14565.37万元,结余资金留存市财政专户。

二、具体使用情况

2022年我局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2年,我局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11069.06万元,包括:

  1.发放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7838.40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70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的家庭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其标准为: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50元。2022年为我市17.97万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约2.54亿元,其中:市级负担7838.4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经费174.43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东民〔2019〕157号),对我市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分类,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对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全自理、半失能和失能的我市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30%、60%)发放护理经费,由其所在园区、镇(街道)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护理服务,解决特困人员护理需求。2022年,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经费全年共支出彩票公益金174.43万元用于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经费项目。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6。3.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389.18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东府〔2018〕16号)的有关标准,该项目通过按基本生活标准发放生活保障金的方式,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条件。2022年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920元,补助资金由市、镇(街)两级按3:7比例分担。2022年共支出彩票公益金389.18万元用于特困供养对象生活保障经费项目。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6。

  4.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68.03

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其中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1.2万元的标准给予床位建设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或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按照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评为五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四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三星级养老机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评定为国家级养老机构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进行补贴。2022年,养老机构补助经费全年共支出68.03万元,其中支出床位建设补贴66.53万元,等级评定补贴1.5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5.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1938.56万元

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2022年全年共有13625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能力完好168人,轻度失能472人,中度失能6389人,重度失能6596人;按照重度失能服务标准720元/人/月、中度失能服务标准480元/人/月、轻度失能服务标准360元/人/月计算,2022年市级负担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1938.56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6.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60万元

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全市老人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东莞市为老服务系统进行建设,建设一个全方位并符合东莞当地实际需求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2022年,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服务商。2022年支出服务经费6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7.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569.05万元

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项目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家政对接、精神关怀、人员定位参考服务等人性化贴心服务。2022年,该项目共为7761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实际支出719.05万元,退回往年服务费150万元。2022年合计支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69.0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8.特困治愈麻风病人生活费3.29万

根据市政府批示,按照《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每人每月1920元),对东莞市金菊福利院集中供养治愈麻风病人予以生活费补助。2022年,特困治愈麻风病人生活费全年支出195.37万元,其中192.08万元为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3.29万元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9.治愈麻风病人医疗费25.84万元

该项目经费统筹用于东莞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的医疗费、院内门诊药品费、购买治愈麻风病人医疗保险费、治愈麻风病人体检费及医疗废物处置费支出。2022年,治愈麻风病人医疗费全年支出145.38万元,其中119.54万元为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25.84万元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0.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1.99万元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民发〔2022〕32号)、《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粤民发〔2022〕64号)、《关于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请示》(市长批示件第224694号)文件要求,按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240.00元/人,对东莞市金菊福利院在院治愈麻风病人发放生活补贴。2022年,该项目共对在院治愈麻风病人83人发放生活补贴,全年支出市级彩票公益金1.99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1.泗安医院东莞市籍治愈麻风病人生活费补助0.29

为做好泗安医院东莞市籍治愈麻风病人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2022年,共为3名泗安医院东莞市籍治愈麻风病人发放生活费补助金,为21名莞籍麻风康复者休养员购买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生活和医疗保障。2022年实际支出7.83万元,其中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7.54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0.29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要求,推进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对孤儿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2022年,我局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367.27万元,包括:

  12.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856.38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规定,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949元/人/月,18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按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每人每月1920.00元。2022年全市弃婴(孤儿)768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服务对象734人,各镇街散居孤儿34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全年拨付生活保障金1894.28万元,退回市财政资金37.90万元。2022年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实际支出1856.38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李 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55.35万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19〕7号)规定,对于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含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对于非低保家庭的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同时,上述儿童的个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增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2022年市财政为全市211名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发放差额补助55.3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4.收养儿童住院费122.5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残疾儿童住院的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费,需送医院留院观察的新接收弃婴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患危重疾病孤残儿童送医院救治期间的住院费用支出。2022年市社会福利中心共外送手术住院儿童9人次,新收儿童外送住院诊断治疗29人次,送患有危重症儿童住院治疗164人次,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儿童的生命质量,改善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减轻他们的痛苦和社会负担,使患有危重病的孤残儿童能及时得到抢救治疗。2022年共支出市级彩票公益金122.50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5.水电费补助支出174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弃婴(孤儿)的水、电、燃料等儿童生活杂费支出。2022年共支出174万元,其中水费47.77万元,电费113.98万元,燃气费12.2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建明,联系电话:(0769)23161881

  16.“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2.14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8.00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已支出5.34万元,结转2.66万元至2022年使用,且于2022年全部支出完毕。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10.00万元,用于孤儿助学工程,其中7.02万元由东莞市民政局安排用于镇街散居孤儿助学,2.98万元用于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孤儿的助学。2022年已支出9.48万元,其中,7.02万元用于镇街散居孤儿助学,2.46万元用于市福利中心集中供养孤儿的助学,剩余资金0.52万元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

2022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经费合计支出12.14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王喜乐,联系电话:(0769)22298039。

  17.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13.01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542名孤残儿童的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基本医疗和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儿童社会保险费等支出,以保障中心儿童的生活需求,使他们能够感受到中心大家庭的温暖。2022年共支出13.01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 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8.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2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19〕242号),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67.00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19-2021年该项目支出669,985.56元,余下14.44元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且于2022年全部支出完毕。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22.00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22年该项目支出22.00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99.00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22年该项目支出99.00万元。

2022年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合计支出12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实施40例住院诊疗以及515例体检,对其及时进行手术治疗康复,帮助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9.成年孤儿安置一次性补贴经费13万元

根据《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具有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体户口,且具有独立生活自理能力、已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孤儿予以安置,市财政对成年孤儿每人一次性补助安置费13万元,包括补助5年基本生活费用、5年基本医疗救助金、5年租住房屋费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费用、移交社区管理费用和就业各项政策性补贴。2022年安置成年孤儿6人,每人一次性安置经费13万元,合计78万元,其中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金额65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3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0.分散供养孤儿基本医疗救助金-0.11万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19〕7号)的文件要求,分散供养孤儿(弃婴)的医疗救助标准参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执行。2022年,全年未收到分散孤儿医疗救助申请,支出0元,退回以前年度结余资金0.11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2022年,我局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262.18万元,包括:

  21.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经费762.18万元

2022年度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奖代补”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中心服务设施和运营服务奖励。根据《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东民〔2017〕243号)规定,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奖励标准为按照建设总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60万元,经济欠发达镇街及村(社区)提高30%;运营服务根据各中心评估成绩给予18万、23万、27万、30万四个档次不等的奖励。2022年,我局对政策有效期内(即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的8个中心进行服务设施建设奖励,共拨付奖励资金489.5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7个中心进行运营服务奖励,共拨付奖励资金272.65万元。以上两项共支出762.23万元。另外,大岭山镇退回2021年奖励资金0.05万元,该笔资金在2022年支出中冲减。综上,2022年,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项目合计支出762.18万元。

项目联络人:王慧玲,联系电话:(0769)22832530。

  22.“民生大莞家”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

根据《东莞市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22号)文件要求,2022年,市级共安排1.05亿元“民生大莞家”-“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其中1亿元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0万元为市级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民生微实事”项目支出,其中500万元专用于养老服务类项目或其它公益服务类项目。据统计,2022年,全市共办结“民生大莞家”—“民生微实事”项目972宗,其中,公益服务项目278宗,内容涵盖养老服务、残疾人扶助、青少年兴趣培养、妇女增能、社区文化保育等多种类型,支出市级彩票公益金500万元。

项目联络人:王慧玲,联系电话:(0769)22832530。